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莎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

发布时间:2025-02-18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法制讯(苟双瑜)近日,莎车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,被告人钟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。

  基本案情

  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期间,被告人钟某以提升某电商平台店铺排名、刷单提升销量及好评率等为由头,通过虚假招聘等方式在微信、QQ群发布刷单信息吸引受害者,并承诺高佣金、无门槛。在建立与受害者的信任之后,被告人钟某要求受害者刷大额订单或连续刷多单,最终以系统故障、任务未完成等为由,拒绝返还本金及佣金,诱骗受害者继续投入资金,直至受害者发现被骗。

  经查,被告人钟某骗取王某等10多名被害人共计390000元。案发后被告人钟某向被害人退赔70000元后,剩余款项均被其挥霍一空。2023年12月,被告人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。

  法院判决

  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钟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具有坦白情节,且自愿认罪认罚,可以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被告人钟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,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。

  常见诈骗手段揭秘

  网络刷单诈骗:诈骗分子通常会在社交平台、网络论坛等发布诱人的刷单兼职信息,承诺给予高额佣金。一开始,他们会按照约定支付小额佣金,让受害者尝到甜头,从而放松警惕。随着受害者投入金额的增加,诈骗分子便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佣金,甚至要求受害者继续投入更多资金才能提现,最终卷款跑路。

  冒充公检法诈骗:诈骗分子会冒充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以受害者涉嫌违法犯罪为由,要求其配合调查。他们通过发送虚假的法律文书、伪造的网站等手段,让受害者信以为真。然后,以安全账户、缴纳保证金等借口,诱使受害者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。

  投资理财诈骗:此类诈骗分子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吸引受害者投资。他们通常会虚构一些虚假的投资项目,如虚拟货币、原始股、外汇交易等,利用受害者渴望财富增值的心理,骗取其信任。一些诈骗分子还会组建所谓的“投资群”,安排“托”在群里分享虚假的投资收益,进一步诱导受害者入坑。

  遭遇诈骗后的应对措施

  如果不幸遭遇诈骗,一定要冷静应对,采取以下措施:

  一是立即止损。第一时间停止与诈骗分子的一切联系,避免进一步的损失。不要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继续转账或提供个人信息。

  二是及时报警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提供详细的诈骗经过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协助警方开展调查。报警越及时,追回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。

  三是联系银行。如果涉及银行卡转账,尽快联系银行,说明情况,请求银行采取止付、冻结等措施,防止资金进一步流失。

  法官提醒

 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多发、不法分子手段不断翻新的新形势,法官提醒广大市民,刷单本就是违法行为,凡是打出“高佣金”“先垫付”,开始可以赚点小钱后需要大额垫付的均是诈骗。刷单诈骗多种多样,广大群众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,主动了解防骗知识,提升自己的预防能力,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。

  法条链接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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